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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时间:2017/1/4 11:24:36 点击:

  核心提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甘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历史辉煌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工作,对于传承中华优秀历史文化、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具有...

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甘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历史辉煌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工作,对于传承中华优秀历史文化、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的论述精神,全面提升我省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 号)、《甘肃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57 号),结合我省文物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 2020 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文物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全省经济总量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也是全省文物事业提质增效、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的有力指导下,我省文物工作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文物保护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立法工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印发了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办法,公布了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实施了12 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划定了全省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公布了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文物部门依法加强文物监管,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文物保护协作机制,三级责任、四级网络的野外文物管护体系基本建立,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日趋完备,文博单位技术防范水平不断提高,文物安全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文物保护利用力度持续加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长城资源调查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任务基本完成,全省文物资源基本情况和保存状况基本摸清。文物保护投入大幅增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现历史性突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跨越式增长,市县财政投入文物保护的经费逐年增长。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跨国联合申遗成功,我省5 处文物点晋级世界文化遗产,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点增至7 处,位居全国前列。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工程180 多项,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顺利完成,长城、藏区文物保护及传统村落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汶川地震、岷县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全面完成。实施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调查与发掘保护项目近200项,早期秦文化、河西走廊早期冶金遗址等文物调查和考古项目成果丰硕。启动实施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具有甘肃特色

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初步建成,全省市州级博物馆覆盖率达到100%,县区级博物馆覆盖率达到97%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经验得到中宣部肯定。全力推进大地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保护展示工程、城市中小型遗址公园等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项目,各级各类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

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文物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坚持科技创新和科技引领,敦煌研究院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课题《文物出土现场保护移动实验室研发与应用》荣获2012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科研课题50 多项,参与制订国家文物保护标准16 项,古代壁画和土遗址保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文物局科研基地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相继建成。加强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全省除部分古遗址古墓葬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实现对游客开放。莫高窟游客承载量核定公布,在国内率先实现游客全员预约、数字展示与实体洞窟参观相结合的开放新模式,被新华网和国家旅游局评为“2015 年度中国互联网+旅游先行者。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文化外交大局,以敦煌文物、丝绸之路文物为特色的文物外展在国际社会产生广泛影响。与美国、英国、法国、印度、日本等国家有关机构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举办了一系列重要的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流失海外20 多年的56 件大堡子山秦公墓出土文物成功追索返还陇原故里。

二、十三五时期全省文物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从面临的机遇看,文物资源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相继在国际国内不同场合就文物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新时期文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出台重大政策、召开专门会议推动文物事业发展,文物资源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得到高度体现。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重大决策,先后批准我省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我省从过去偏远的内陆省份变成了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为利用好文物资源、讲好丝路故事、加强与沿线国家

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随着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申遗成功、敦煌热持续升温,我省文物资源所具有的人类文化遗产共同价值和突出特性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文物资源的丰度和文化底蕴的厚度令全国瞩目,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迅猛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为文物事业的拓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从面临的挑战看,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流动加剧,对协调推进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群众文化需求多元多样、经济社会发展,对科学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提出了新要求;文物数量倍增、社会关注度上升,对文物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提出了新任务。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作为的黄金机遇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历史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深入挖掘和阐释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完善文物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形成良好的文物工作环境。

坚持公益属性。充分发挥政府在文物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让文物保护和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文物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

坚持科学保护。遵循文物保护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科学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和项目方案,加大文物科技研究、应用推广力度,增强文物保护科技含量,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持续动力,建立健全有利于全省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保护传承方式创新。

三、发展目标

(一)主要目标

2020 年,全省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文物资源信息数据库建成并实现社会共享;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得到严格落实,各级博物馆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文物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日益完善,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免费开放不断深化,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规范运行,社会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显著提升;馆藏文物利用率明显提升,文博创意产业初显成效,与文物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在国内外的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文物事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重点目标

——文物保护实现一清六无即:全省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险情,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重大险情,已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珍贵文物无灭失现象,无重特大文物火灾和文物安全责任事故,无规模性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活动,无重大法人违法行为。

——文物管理做到一树立五落实即:牢固树立文物保护法治思维,落实各级政府的守土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文物保护职责,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制),落实四个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文物利用的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民生改善的统筹协调)。

——文物利用坚持一核心四服务即:坚持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惠及民生服务,坚持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服务,坚持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坚持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和甘肃在国内外的文化影响力服务。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一)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全省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基本完成。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和申报,新公布一批省级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工作。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公布实施。初步建立省级以上文物基础档案资源库,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状况与评估制度,发布年度评估报告。完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文物资源动态管理和社会共享。

(二)强化文物保护维修

实现文物保护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并重转变。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开展石窟寺、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工程,完成拉卜楞寺、青城古民居、五泉山古建筑群、崆峒山古建筑群等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实施麦积山石窟预防性保护项目等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项目,实施南梁陕甘边区革命政府旧址等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工程。加强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推动预防性保护常态化,重视日常监测和岁修。加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质量监管,完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成效,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的申报、审批和年检。编写出版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报告。

(三)推动大遗址保护

加大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大遗址保护力度,推动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提质升级。继续加强马家窑遗址、齐家坪遗址等考古学文化命名遗址的科学研究、展示利用工作,打造黄河上游史前文化研究展示基地。开展大地湾遗址、秦直道等系统性的大遗址考古工作,全面掌握大遗址的内涵、布局。完善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管理体系,初步建成大遗址信息数据一张图,探索大遗址融入国家公园体制。实施大堡子山遗址保护展示、许三湾城及墓群展示提升等重点工程,基本实现大遗址本体和环境安全。建成大地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挂牌运行,推进锁阳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发挥大遗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效应。实施丝绸之路、长城、茶马古道、秦直道等大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创新线形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模式。努力构建河西走廊大遗址保护片区,形成我省大遗址保护工作新格局。

(四)强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长城、丝绸之路、莫高窟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完成全省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工作,公布实施《甘肃省长城保护规划》及重点区段规划,全面完成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持续开展长城重点区段保护工作,建设2—3 处长城保护展示示范区。深化国际化、社会化、科学化理念,加强莫高窟壁画、塑像保护,推进数字敦煌项目建设,科学开展玉门关遗址、悬泉置遗址保护和展示工作,统筹协调世界文化遗产及其赋存环境的整体保护,提升瓜敦地区世界遗产群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质量。做好世界遗产地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世界文化遗产基础数据库,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监测和报告制度。积极储备和推动丝绸之路申遗扩展项目,开展茶马古道、蜀道、秦直道等潜在申遗项目的考古调研、论证遴选、保护整治和申报工作。

(五)规范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保护

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申报、管理工作。强化规划管理,保护文物用地和空间环境,延续城市文脉。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及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优先做好名城、村镇、街区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展示利用等工作。推动古村落、古民居普查,打造一批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历史文化村镇。完成榆中青城镇、永登连城镇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工程。

(六)深化文物考古研究

发挥文物考古工作的基础研究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资源基础。围绕“6873”交通突破行动,积极做好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做到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有利于文物保护。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程序,改革减化前置审批手续,研究建立文物影响评估制度。更好发挥考古联盟作用,持续推进基础探源性考古研究,深入开展陇东南早期秦文化调查与研究、河西走廊早期冶金遗址和古代玉矿调查与研究、漳河流域东周时期文化遗存调查与研究、洮河流域新石器至青铜时代文化与社会演进研究等重点考古专题,进一步推进西夏文化亥母寺遗址、周秦文化石家遗址及墓群考古发掘项目,巩固我省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宝库的地位,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学术支撑。做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遗址公园建设中的考古工作,强化考古发掘与展示利用的统筹谋划。在文物分布相对密集地区划定并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加强考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工作,推进公众考古,更好发挥考古工作及考古成果的宣传教育作用。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重点项目

1.长城保护。完成《甘肃省长城保护规划》,实施重点区段的抢险加固、保护修缮、设施建设和综合展示工程,建设23 处长城保护展示示范区。

2.石窟廊道保护展示。开展麦积山石窟等重点石窟稳定性评估、本体及载体加固、环境整治、展示利用、保护性设施建设等工程,形成全省丝绸之路沿线石窟展示廊道。

3.保护维修和展示利用。开展崆峒山古建筑群、洮州卫城、南梁陕甘边区革命政府旧址等保护维修、展示利用、保护设施建设等工程。

4.藏区文物保护。实施甘南州及天祝县境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全面完成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工程。

5.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建成大地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施大堡子山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推进锁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开展许三湾城及墓群展示提升工程。

6.重大考古发掘与研究。开展早期秦文化调查研究(第二期)、河西走廊早期冶金遗址和古代玉矿调查与研究、漳河流域东周时期文化遗存调查与研究等重点课题;完成亥母寺遗址、石家遗址及墓群等重点考古发掘项目;完成悬泉置遗址、火烧沟遗址等重要考古报告整理出版工作。

二、博物馆建设与可移动文物保护

(一)优化博物馆布局

深化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全省博物馆体系空间和数量类型,大力推动行业、专题及非国有博物馆规模化发展。重点实施甘肃简牍博物馆建设、省博物馆两翼扩建,推进市县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态博物馆、流动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试点,基本形成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实现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数量大幅增加,努力实现央地共建国家级博物馆零的突破。

(二)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

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管理的长效机制,以绩效考评为基础,形成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良性循环。重点支持举办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切实提升全省各级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推动馆际交流,鼓励联合办展、互换展览和流动展览,进一步盘活全省文物藏品资源。以多种形式打通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向基层延伸。建立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长效机制,提升对青少年的教育服务能力。

(三)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

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成省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天水科研基地建设,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县级博物馆申报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加大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力度,重点开展金属器、陶器、纸张、丝织品、木器等材质脆弱文物以及濒危文物的抢救性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馆藏文物保存条件,实现国家一、二级博物馆文物库房保存条件全部达标,省、市级和馆藏珍贵文物数量较多的县级博物馆保存环境基本达标。

(四)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

全面完成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摸清全省国有单位收藏可移动文物的基本状况。编制全省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和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建成可移动文物信息资源库。以现有文物账册为基础,建立文物身份证制度和管理体系,初步实现可移动文物资源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五)规范社会文物管理

鼓励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发展,使更多民间收藏为社会所共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探索建立古玩旧货市场监管部门间的协作协调长效机制,形成公安、工商、文物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做好文物拍卖企业的监管和文物拍卖标的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两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独立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

博物馆建设与可移动文物保护重点项目

1.重点博物馆建设。完成甘肃简牍博物馆新馆建设和省博物馆展览大楼两翼建设。完成武威市、平凉市、甘南州博物馆新建和兰州市、天水市博物馆改扩建及重点县区级博物馆建设。

2.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完成甘肃简牍博物馆、平凉市博物馆、民乐县博物馆等新建或改扩建博物馆陈列展览布展,完成省博物馆、武威市博物馆、广河齐家文化博物馆等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

3.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完成省博物馆馆藏纺织品、武威市博物馆馆藏大藏经、天梯山搬迁文物、麦积区博物馆馆藏铜器等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4.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金昌市、平凉市、灵台县、玉门市、庆城县、天祝县等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实现市级博物馆库房达标。

5.青少年教育功能提升。建立馆校教育合作长效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开展优秀青少年教育活动项目评比,推出一批有影响的社会教育品牌。

6.陇原记忆工程。开展近现代革命文物、民族民俗文物以及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集、研究、展示工作。

三、文物安全

(一)完善文物安全监管模式

推动各地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文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编制、修订一批文物安全监管工作管理办法与规范,实现文物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严格落实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文物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

加强文物执法督察,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建立安全设施达标、人员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督察及时的文物安全体系。提高文物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按照职责合理、分级管理、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原则,促进文物安全工作实现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加快文物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三)夯实文物安全基础

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安全数据库,开展文博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远程监管、文物建筑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员田野文物智能巡检试点建设,基本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探索建立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大遗址和免费开放博物馆为重点的文物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野外文物管护三级责任网络,加强文物保护员与长城保护员等群众文物保护组织建设,形成比较完备的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文物安全保护体系。

(四)提高文物安全防范水平

持续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安全防护设施应有尽有,努力实现有木构或砖木结构建筑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与防雷等设施应有尽有;以陕甘毗邻地区文物安全区域合作联席会议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和联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各地共同打击和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不断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其文物安全意识和四个能力三会三化业务素质。

文物安全重点项目

1.博物馆安防建设。实施新建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对部分博物馆纪念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野外文物安防建设。实施大型古遗址、古墓葬群、古建筑、石窟寺等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

3.野外文物消防与防雷建设。实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等类型风险单位的消防、防雷工程。

4.文物安全防护信息化及数字管控系统建设。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安全数据库、文博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远程监管、文物建筑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员田野文物智能巡检试点建设。

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按照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一带三区十三板块总体布局,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规律,科学分析文物资源

地域分布差异,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凸显不同区域文物资源的特色和优势。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和品牌带动战略,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着力打造文物保护的精品、合理利用的典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文化惠民水平,切实发挥文物资源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重的大遗址保护体系,确保大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大遗址管理体系,为本地区和全省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示范。加强考古研究,全面揭示大遗址的价值和内涵。加强展示利用和遗址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遗址在文物旅游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带动辐射作用。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交流合作,做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重点项目

1.文物保护。加大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力度,实施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红色文物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重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展示利用工程。

2.大遗址保护。开展陇东南地区先秦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加强丝绸之路、长城、秦直道等线性文物保护利用,初步建成大遗址信息数据一张图

五、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

(一)拓展博物馆体系空间

深入推进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按照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一带三区建设布局,着力推进博物馆集群建设,围绕河西走廊文化生态区、兰州都市圈文化产业区、陇东南文化历史区发展博物馆聚落,重点推进张掖市大博物馆建设、敦煌市博物馆聚落建设、兰州市博物馆集群建设以及乡村记忆博物馆规模化发展。在巩固已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地域优势和发展潜力,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形成各有特点的区域性博物馆体系和文化品牌,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

(二)提升博物馆办馆质量和服务水平

完善历史再现工程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出台促进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落地实施。建立健全博物馆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分类别制定评估办法,形成相对完备的评估制度体系,通过博物馆评估定级、运行评估和历史再现工程示范性博物馆评选,充分发挥已定级和示范性博物馆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类型博物馆规范化发展。通过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等措施,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和乡村记忆博物馆规范发展,不断提高办馆水平,培育一批符合《博物馆条例》规定条件的博物馆,全面推进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提质增效。

(三)推动历史再现工程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通过各类博物馆建设和社会功能发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研究探索地处贫困地区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大遗址保护利用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使遗址所在地人民群众从文物保护成果中受益,为甘肃广大城乡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更为坚实的文化支撑。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融合,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将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博物馆和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设施真正成为提高公众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终身课堂。与旅游业发展相融合,将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纳入旅游规划和旅游线路,或依托历史再现工程成果打造开发红色旅游、乡村游、民族民俗游等特色精品线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历史再现工程重点项目

1.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支持民间收藏者利用自有文物和特色藏品,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旅游景区、乡镇、社区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每个县(市、区)平均建成1—2 个非国有博物馆。

2.遗址类博物馆建设。制定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工作导则,加快大地湾遗址、锁阳城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重要遗址、石窟寺、革命旧址、工业遗址等建成博物馆。

3.乡村记忆博物馆建设。根据地域特色,结合公共文化中心和乡村舞台建设等项目,新建乡村记忆博物馆200 个以上。

4.非遗博物馆建设。利用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的制作、表演以及实物、文化空间等建成一批非遗博物馆。

5.示范性博物馆评选。从纳入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名录的行业、非国有、乡村记忆博物馆中评选出在运行管理、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发挥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性博物馆,引领全省历史再现工程博物馆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六、文物拓展利用

(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深入挖掘文物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价值,拓展文物资源服务社会的渠道。实施陇原记忆工程,展示甘肃文化的独特魅力,讲好甘肃故事,传播好甘肃声音,诠释好甘肃特色,弘扬好甘肃精神。实施文物资源系列丛书出版工程,研究挖掘和宣传弘扬我省以丝绸之路、敦煌、长城、彩陶、石窟寺、简牍等为特色的优势文物资源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出台文物资源开放利用管理办法,具备条件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对社会开放和有效展示。推动博物馆藏品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大幅提升各级文物收藏单位藏品利用率,提高展陈质量。加强大景区中文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推进世界文化遗产地、石窟寺、重点文物景区游客承载量研究核定工作。推进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的深度融合,打造精品文物景区,培育文物旅游精品线路,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

(二)深化文物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事务,扩大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机构在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合作。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中亚有关国家在世界遗产申报、遗产地管理和文物考古、文物保护领域的广泛合作。依托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战略平台,以文物展示、专项论坛、学术研讨等形式,展现甘肃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物保护研究成果。推动我省以敦煌研究院为代表的文博单位与美、俄、英、日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相关机构在石窟保护、考古研究、佛教艺术等领域开展深入持久合作。办好赴美国《敦煌艺术展》、《秦汉文明展》和赴日本《唐代陶俑展》及赴台湾《秦文化展》、《敦煌艺术展》等对外展览,讲述丝绸之路故事,展现甘肃开放、文明、自信形象。

(三)发展文博创意产业

准确把握国家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研发的相关政策和有利机遇,制定我省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方案。用好用活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推动文物资源社会共享和深度挖掘利用。支持敦煌研究院和甘肃省博物馆两个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同时遴选确定省级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模式、收入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等,带动各地区、各类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推动各类文博单位加强与社会力量的深度合作,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鼓励文博单位结合陈列展览、主题活动、馆际交流等开展相关产品推广营销,广泛开展文化创意产品进景区、进商圈、进宾馆、进电商等线下线上推广营销,促进我省优秀文化创意产品走向社会、走向海外。依托重点文博企事业单位,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创意领军单位和产品品牌,形成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

文物拓展利用重点项目

1.陇原记忆工程。依托历史文化建筑、文化典藏,实施陇原历史、文化、艺术、科学记忆工程及陇原记忆数字化保存工程。

2.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利用项目。积极探索不同类型文物展示利用新途径,完成敦煌沙州城、武威皇娘娘台等城市遗址公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试点开展国有县级及以下古建筑类文物展示利用项目。

3.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项目。利用互联网开展精品文物、精品展览、数字化产品的制作与推广,实施重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数字化保护项目。

4.文物交流合作。推动以敦煌艺术、丝绸之路和秦汉文明为代表的特色展览赴省外、境外举办展览,加强与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合作,深入推动不同文明的对话与地域文化的交流。

5.文物资源共享工程。运用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建立全省文物资源数据库和文物资源共享平台,向公众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6.馆藏文物整合利用。积极探索加强原创展览的策划设计,形成各有特点的展品体系和展览品牌,盘活全省文物藏品资源,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

7.文化创意产品研发。通过试点带动,形成有甘肃特色的文化创意团队,推出文化创意产品和品牌,将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

8.文物资源系列丛书出版。编辑出版以丝绸之路、敦煌、长城、彩陶、石窟寺、简牍等我省特色优势文物资源为专题的系列丛书。

七、加大科技创新与应用

(一)夯实文物保护科技工作基础

充分发挥省级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的引领作用,引导基层文博单位注重基础研究和文物科研工作,培养锻炼文物科研队伍,逐步提高全省文物科研水平。着力推进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托敦煌研究院组建甘肃省古代壁画与土遗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申报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分技术委员会。

(二)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工作水平

加强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甘肃省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申报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多场耦合实验室建设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文物保护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加强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和科技保护,筹建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多功能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平台,提高考古发掘出土文物保护能力,在第一时间对出土文物进行应急处理和有效保护。加强文物保护专业装备建设。

(三)提升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能力

推动文物保护国际合作与多学科融合发展,继续加强我省文博单位与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国内有关省份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支持文博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企业的合作,深入推进文物博物馆学科建设,协同开展技术攻关,突破壁画、土遗址、泥塑、陶器、木器、丝织品等我省优势文物资源保护领域的关键技术,为文物博物馆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四)加快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文物博物馆机构与社会科技力量共建科研联合体,成立甘肃省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发挥科研引领与创新驱动作用,提升文物保护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技术等科技手段在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和实践,充分发挥数字敦煌示范效应,加快石窟寺保护展示数字化进程。完成省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项目试点,促进全省各级博物馆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博物馆藏品、展览的数字化保护和展示。

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1.文物保护平台建设。申报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全国首个文物保护多场耦合实验室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多功能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平台建设。

2.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联盟。推动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文博单位联合兰州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企业,建立甘肃省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3.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托敦煌研究院组建甘肃省古代壁画与土遗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分技术委员会。

4.智慧博物馆建设。完成省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项目试点,推动敦煌研究院、张掖市博物馆、陇南市博物馆、平凉市博物馆等博物馆开展智慧博物馆建设。

5.文物保护数字化项目。继续实施数字敦煌项目,完成麦积山石窟、仙人崖石窟、木梯寺石窟、天梯山石窟、云崖寺和陈家洞石窟壁画塑像数字化勘察记录项目。

八、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一)优化人才工作环境

深入推进文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专业覆盖全面、梯次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型文博人才队伍。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博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发展环境,积极搭建文博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层次文博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物保护科技人才选拔使用、合理流动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现有人才队伍。

(二)完善人才使用机制

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用人机制。推动各地将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引进纳入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或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规划,为引进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创造优惠条件,在全面提高文博人才队伍素质的基础上,造就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加大各文博单位人才引进力度,按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岗位和专业需求,有计划地开展专业人才公开招聘,促进文博专业人才队伍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和扶持优秀人才服务基层,推动各地出台基层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引进与发展的优惠条件,切实提升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国际合作、委托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等多种方式,建立适合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多渠道提升文博人才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批符合文博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业务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实现人才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文博教育培训基地申报、建设与管理,争取将敦煌研究院申报为国家文物局金鼎工程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单位、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建科研和教育培训基地。推进文博人才培训在内容和方式上与文博事业的中心工作、重大项目相衔接,与文博工作者岗位职责相对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文博人才队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文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

1.人才培养。围绕文物保护、修复、鉴定等重点领域,培养具有国际声誉的领军人才,具有国内权威、行业公认的学术技术专家;依托古代壁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等平台,培养具有技术特色的专业团队;加大对科研能力拔尖、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文物保护修复技艺精湛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积极推动相关人才赴海外学习培训;拓展与高等院校的合作范围,探索文博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传统工艺、掌握现代技术的文物保护和修复技能人才;鼓励支持名师带徒;鼓励各级文博单位引进、聘用优秀职业技术人才;定期组织基层文物部门负责人、博物馆(纪念馆)馆长、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参加综合培训,提升基层文物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文物执法人员培训和文物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各级文物安全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2.文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动敦煌研究院甘肃鸿文敦煌艺术研修中心申报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

九、健全文物法制体系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加快文物法规建设,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麦积山石窟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定《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展示导则》、《甘肃省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甘肃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一批行业标准和专项制度,促进文物保护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清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依法行政

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责任追究,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公开透明。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加强监管、指导和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程序。

(三)强化执法督察

依法督察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进行跟踪督办,实施文物安全目标责任管理。以长城保护、古建筑消防管理、古墓葬盗掘防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理等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文物执法督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为抓手,深入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加强文物安全行政执法和监管队伍建设,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健全文物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量化并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文物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巡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和约谈通报曝光机制,用好“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

(四)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等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健全文物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建立安全事故防范制度、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力,造成文物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文物法制重点项目

1.文物法规建设。配合完成《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麦积山石窟保护条例》立法并公布实施。

2.文物法治宣传。提升文化遗产宣传和法制教育能力,开展文物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落实七五普法计划。

3.文物执法督察。开展为期三年的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及重点领域专项执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落实文物保护责任

建立层级有序、责任明晰的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将文物保护作为地方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定文物保护职责列入地方政府责任清单,增加文物工作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逐级分解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传导文物保护压力。加大文物违法案件特别是法人违法案件追责力度,坚持文物安全一票否决,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文物监管的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确保文物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人员。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公安、工商、海关、住建、国土、文化、旅游、宗教、教育、科技、工信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文物保护职责。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构建现代博物馆治理体系,全面开展博物馆理事会建设,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博物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省直文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成敦煌研究院对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等三个省直文博单位的合并,打造我省石窟保护研究和管理利用的航空母舰,进一步扩大甘肃石窟的影响力。将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交天水市政府管理,更好发挥大遗址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增加文物保护投入

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强化文物保护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分配和财政收入分配中,文物保护投入增长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合理安排经费比例, 加大对基层研究、社会公益事业、文物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强化资金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渠道,探索开发文物保护保险产品,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各市(州)结合各自实际,出台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财税优惠政策。

四、加强文物保护宣传,

围绕丝绸之路、彩陶、长城、古遗址、石窟寺、简牍、革命文物等优势文物资源,全方位开展宣传展示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展示手段,创新宣传展示方式,扩大宣传展示范围,推出特色展览,办好中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送展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部队、进学校活动,基本形成导向正确、配合有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物宣传机制,营造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舆论氛围。开展文物普法教育和文物警示教育,争取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中小学设立文物保护教育内容,把各级领导干部和中小学生作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的重点,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文物保护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规范文物信息发布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文物保护知情权。

 

作者:省文物局 来源: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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