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规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文保专项”)管理,合理确定文物保护工程投资额度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建设项目设计...
为规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文保专项”)管理,合理确定文物保护工程投资额度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6号)、《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 2- 2007)的有关规定,制定《文保专项项目预(概)算编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一)本规范适用于文保专项项目预(概)算的编制。
(二)本规范对文保专项项目预(概)算文件的编制流程、预(概)算文件的组成、编制方法、编制程序等作出规定。
(三)文保专项项目预(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文物保护工程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预算控制管理以及考核项目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四)文保专项项目预(概)算应按编制时项目所在地的价格水平测算,总投资应完整地反映编制时文物保护工程的实际投资;应考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项目实施期价格水平。
(五)本规范包括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陈列展示,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治理,考古发掘和可移动文物保护等7项预算文本类型。
点击下载:预(概)算编制规范 Word版本2013121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