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文物保护项目报审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在近期开展相关项目对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通知提出的新要求,对申报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细致梳理和分类,加强与立项报告、技术方案编制单位的协调沟通,强化申报文本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提高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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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广局、市直各文博单位:
现将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物保护项目报审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文物保护项目报审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在近期开展相关项目对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通知提出的新要求,对申报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细致梳理和分类,加强与立项报告、技术方案编制单位的协调沟通,强化申报文本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提高成功率。
二、严格遵循国家文物局关于立项报告、技术方案、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的时限要求。各县(区)拟向国家文物局申报的2015年度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技术方案,应分别于
三、各县(区)、各单位应统筹考虑2015年度及“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项目需求,建立本地、本单位的项目库,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按步骤申报实施。
四、其它:(1)所有已报的2015年文物保护项目的立项报告,需要按新要求重新做;(2)按新要求重新做好的立项报告,需要电话联系省文物局相应处室,重新进行编号;(3)上报立项报告,报纸质版2份,电子(PDF)1份。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发166号)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文物保护项目报审和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ar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