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广局、市博物馆:
现将《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保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查备案的通知》(甘文局安发[2011]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检查统计各文博单位安保机构和人员,并按要求填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保人员调查登记表》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调查登记表》,于6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文物管理局。邮箱地址: LHW@PL0933.COM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2011年6月1日
附件: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保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查备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文化)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督函[2010]1249)精神,我局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保卫机构和安全保卫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备案。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备案的范围仅包括设置专门保护管理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安全保卫部门及专职保卫人员、未设置专门保护管理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的群众保护组织及聘请的文物保护员、各博物馆内设的安全保卫部门及专职保卫人员。
二、本次调查备案以填报登记表方式进行,请各地于5月31日前,以文字和电子文档形式(邮箱地址:dbj@gsww.gov.cn)上报我局。以后每年1月31日以前将当年的机构和人员情况报我局。遇有机构变动情况的,应随时上报。
三、各市、州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机构的设置情况,专(兼)职保卫人员和文物保护员进行登记造册,在市、州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对于机构、人员尚未落实到位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甘肃省文物局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