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文物保护员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
为进一步调动文物保护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近日,省文物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优秀文物保护员评选表彰活动,请各县(区)积极组织,认真评选,按要求上报推荐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从事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在我局登记备案并领取文物保护员证的文物保护员。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评选表彰100名优秀文物保护员,我市共9个名额,崆峒区2个、灵台县2个、泾川县1个、崇信县1个、华亭县1个、庄浪县1个、静宁县1个。
三、评选条件
(一)聘用时间三年以上,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在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发现文物被盗、被破坏,及时制止并报告,使文物免遭损坏的;
(三)在文物保护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的。
除特殊贡献外,党政机关或文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的文物保护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各县(区)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参评人员,由我局审核后报省文物局,省文物局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表彰人员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文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措施来抓,确保推荐的文物保护员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各县(区)对所推荐的优秀文物保护员中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另行组织撰写先进事迹典型材料(每个人字数在1500字以内),与推荐材料一同报我局,以便开展专题宣传。
(三)各县(区)文广局于4月20日前将本地优秀文物保护员推荐表(附件1)、优秀文物保护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先进事迹典型材料报我局文物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42062415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姚丽英 8221976、18993359862
附件:1.优秀文保员推荐表.doc
2.优秀文保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