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配合做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加大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前期工作,根据省上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工作。本次普查统计针对全市范围内国有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文物收藏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在收集信息、摸清情况、查找难点、确...
平凉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工作的函
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加大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前期工作,根据省上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工作。本次普查统计针对全市范围内国有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文物收藏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在收集信息、摸清情况、查找难点、确定重点,尤其要掌握文博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收藏管理情况。现将普查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文物收藏管理情况进行普查统计,在认真普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平凉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表》(附件1)。
二、中央、省驻平各单位负责对本系统文物收藏管理情况进行普查统计,在认真普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平凉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表》(附件1)。
三、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驻平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平凉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表》送市文物管理局。
四、本次普查统计及调研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普查统计工作,做到普查对象无遗漏、普查信息详细完整、真实可信。普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姚丽英,电话:8221976。
特此通知
附件: 平凉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保管情况普查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