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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文物工作会议、文物局长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时间:2013/3/1 16:55:02 点击:

  核心提示:2012年8月21日上午,省政府在兰州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8月21日下午省文物局召开了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2013年1月16日省文物局召开了2013年全省文物局长会议。现将三个会议精神传达如下: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8月21日,省政府在兰州宁卧庄宾馆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

2012年8月21日上午,省政府在兰州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8月21日下午省文物局召开了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2013年1月16日省文物局召开了2013年全省文物局长会议。现将三个会议精神传达如下:

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

2012年8月21日,省政府在兰州宁卧庄宾馆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相关领导和省文管会、省“三普”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人员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文物工作的副市长、副州长,各市、州文物(文化)局局长,省文物局和省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全省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省文物系统老领导、老专家等。会议表彰了20个“全省文博系统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40名“全省文博系统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工作者”和15个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和79名先进个人。(我市静宁县博物馆被评为全省文博系统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闫虹、王江平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灵台县博物馆被评为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张海宏、赵作斌、高建锋、陶荣、杨庆宁、刘继涛、张博被评为先进个人)。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咸辉,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正峰主持会议。

童明康强调,甘肃各级党委、政府及文物部门、文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文物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防范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他指出,甘肃要以莫高窟保护利用、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丝绸之路文物保护与申遗、考古和大遗址保护、藏区文物保护、早期秦文化调查研究、博物馆建设、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等重大项目实施为龙头,开创甘肃文物工作的新局面;要加快项目储备和人才培养,增强甘肃文物工作发展后劲;要大胆探索,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制度设计、职能转变和加强管理,力争在文物工作改革创新上取得新成绩,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创造更多新鲜实例和宝贵经验。

咸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甘肃文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要求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调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对推进我省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全力打造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坚持优先推进基础夯实工作,重点突出文物资源调查、改善保护状况和科技支撑引领三大关键环节,不断增强文物事业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二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推进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丝绸之路申遗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三要按照“三贴近”原则,进一步强化收藏管理、研究展示、宣教服务等功能,着力提升博物馆、纪念馆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四要积极做好文物开发利用,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将丰厚的文物资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五要切实落实文物保护责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多层面、专兼结合的文物管护网络,完善制度,构建反应灵敏、衔接顺畅的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要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做到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协调统一。
   
省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杨惠福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作了讲话,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文物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思路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物工作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以项目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惠及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文物工作基础,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能力,提升文化遗产工作整体质量和效益,实现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源、精神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独特功能与价值,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展示弘扬和开发利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体系,努力建设文化遗产强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1.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筑牢文物保护的坚固防线。以建立文化遗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依法完善文化遗产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推进文物风险等级单位安防设施达标,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防范网络;完善文物安全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更强合力;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依法查处文物违法事件;持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保持文物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2.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为文物事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调查,全面摸清我省文物资源“家底”;继续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到“十二五”末,全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加快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进度,到“十二五”末,省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启动率达到80%,完成率达到7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为文物保护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3.实施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带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实施长城保护工程;加强丝绸之路申遗点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展示和监测等工作,提高综合保护管理水平,力争2014年6个点全部申报成功;加强重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力争我省列入国家“十二五”文物保护项目规划的项目全部得以实施。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无险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重大险情。

4.积极开展文物考古工作,增强文物事业发展后劲。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改委、省文物局等七部门的《甘肃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工程涉及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保护工作,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5.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努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行业、民办博物馆发展;全面加强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及收藏、保管、展示、研究、宣传、教育、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深入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实施绩效考核,提升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的运行效率;进一步拓展博物馆的文化传播功能,鼓励博物馆、纪念馆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范围,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农村、社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6.推进文物科研与科技保护,引领文物事业科学发展。兼顾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注重基础理论研究与前沿课题研究的有机结合,发挥科技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科研成果转化率,显著改善我省文化遗产保存状况。

7.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旅游部门的合作,合力打造精品文物景点和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促进文物事业与旅游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和谐共进。鼓励和支持文物复制、文物信息、文物出版、文物创意等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文物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共同提高,为将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利用的新途径、新举措,将文物保护与改善遗产地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结合起来,使文物保护更好地服务社会、惠及民生。

二、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议精神

2012年8月21日下午,召开了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文物局局长,省文物局和省直文博单位负责同志。敦煌研究院、省文物保护研究所、兰州市文物局、嘉峪关市文物局、酒泉市文物管理局、平凉市文物管理局做了交流发言。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邵明出席会议并从准确把握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文物工作对于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全省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三个方面作了讲话。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杨惠福就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后文物工作,讲了具体意见。

1.文物安全。要按照国家文物局及省文物局部署,及时组织开展文博单位防洪涝灾害、博物馆展览与保管设施设备安全、文物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查死角,封堵漏洞,消除隐患,汲取典型案例经验教训,预防和杜绝系统内部文物安全事故再度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文物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馆藏文物绝对安全,野外文物基本安全。要对文物违法案件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专项督查,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各类文物犯罪的打击惩处行动,为文物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四有”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

整理出版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及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完善文物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国务院将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上新公布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3.丝绸之路申遗。根据国家文物局最新通知,我省玉门关遗址、麦积山石窟、悬泉置遗址、锁阳城遗址、炳灵寺石窟、张掖大佛寺6处遗产点入选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中国段首批申遗名单。

4.长城保护。要尽快完成长城资源调查报告初稿,实现由资源调查到全面保护的转变。完成玉门、凉州等8个县市区境内长城的防护设施建设工程,启动敦煌、古浪等市县境内长城的抢险加固工程。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启动全省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5.文物保护维修。加快推进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完成莫高窟部分洞窟壁画修复等项目,组织实施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做好今年新批准项目的实施准备。

6.文物考古。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的《甘肃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主动做好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的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工作。

7.灾后文物保护。近两年自然灾害使我省部分文物受到较大损失,要及时组织开碾受损文物现状调查、保护方案编制报批、保护维修等工作。

8.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协调当地政府组织发改、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参与重要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论证等工作。

9.可移动文物普查。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安排,今年将全面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抽调队伍,广泛动员,精心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10.博物馆免费开放。大力提高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办馆质量,既注重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更注重提升展示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实现博物馆、纪念馆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的转变。出台《甘肃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接待服务规范》和《甘肃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行质量评估办法》,举办“全省文博系统讲解员培训及比赛”和“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工作经验交流会”。

11.博物馆评估定级。组织开展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力争我省二、三级博物馆整体数量能有较大增长。

12.社会文物管理。制定(《甘肃省民办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民办博物馆的申报审核、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积极与广电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督管理。探索研究文物旧货市场管理办法,促进文物旧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13.文物科研和科技保护。根据《甘肃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做好2012年已立项的36项省级科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和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工作。

14.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各地要及早做好2013年文物保护项目的筹划工作,紧密结合《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调研,针对文物实际需要,抓紧开展保护规划编制、保护维修、博物馆建设、陈列展览布展、安全防范和消防系统建设等项目的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和申报工作。要及时启动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类保护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

15.文物宣传。今年是《文物保护法》实施30年、修订10周年,省文物局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县市区也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纪念座谈等活动。

三、2013年全省文物局长会议精神

2013年1月16日,甘肃省文物局在兰州召开了全省文物局长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文物局局长、文物科科长,省直各文博单位负责同志和省文物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总结了2012年全省文物工作,安排部署了2013年主要工作。会上,省文物局与各市州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签订了2013年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邵明,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杨惠福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文物局副局长马玉萍主持会议。

(一)省文化厅厅长邵明讲话精神:

邵明厅长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文物工作,讲了三个方面意见。

1、深刻认识文物工作在文化建设及五位一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他强调,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也是发展的基础,文物保护理应与时俱进。我们只有把文物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总部署中,来谋划,来推动,才能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更充分地享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广泛地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只有把文物工作纳入甘肃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大格局中,才能使文物事业进一步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实现文物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与传承发展。

2、准确把握全省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他强调,我省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虽然我们在确保文物绝对安全机构队伍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多成绩,但与文物保护刚性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重点研究、着力解决。他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精神,发挥资源、人才和科技优势,加强薄弱环节,在促进全省文物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的同时,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不断有新的突破。

3、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全省文物工作新局面。他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省文物、文化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与推动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二)省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杨惠福讲话精神:

1、2012年全省文物工作的主要成绩。从做好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增强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改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提升博物馆建设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文物保护与科技应用的融合,加强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和文物宣传等六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12年全省文物工作成绩。

2、2013年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实施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力度,规范文物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栽量权,确保文物安全。二是启动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协调市、县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逐级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文物系统以外的重点完成单位普查,开展文物系统藏品信息登录工作。三是夯实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及时开展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公布工作。四是继续实施重大文物保护项目。五是全力推进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六是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按照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实施,按期完成重要文物保护维修工程。七是加大考古工作和大遗址保护力度。做好配合重大建设工程的文物调查、考古与保护工作。八是加强博物馆建设管理和免费开放。做好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力争符合条件的博物馆进入第二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名单,继续深入推进免费开放,提高免费开放的质量和效益。九是做好文物科研和科技保护工作。

3、近一个时期需要高度重视和持续推进的重要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开展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国家在文物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项工作自去年10月启动到2016年底结束。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顺利开展普查工作。二是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物资源有效管理和合理有序利用。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对文物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很高,有的还涉及违法违规,纠正和查处难度很大。去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类似问题要坚决纠正。三是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推进博物馆工作质量提升。近期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意见》,强调了“坚持公益属性,突出科学品质,强化教育功能,规范设计制作,提高策展能力,加强专业指导”的基本原则。我们要正确认识,严格把关,努力使陈列展览以历史为依据、以文化为底蕴、以务实简约为风格、风格新学术研究成果,面向公众开展素质教育,回归本真。省局将加大审核、管理力度,不符合《意见》要求的陈列展览一律不予申报。四是构建到2020年全省文物事业发展的目标,合理编制各阶段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动全省文物事业科学发展。

作者:liuhw 录入:liuhw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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