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普查工作流程
组建普查机构---印发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及实施方案----组建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培训----收集整理资料----国有单位调查----调查情况汇总----文物认定----确定纳入普查范围的国有单位----信息采集登录----文物信息数据的审核、验收、上报----编制普查成果----公布普查成果----总结表彰。
二、普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普查标准时点的解释
标准时点是
2、属地管理,县为基础
普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国有单位的普查登记、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和文物认定、普查档案的建立、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等,均以县为基础。
其中,文物系统内各级文物收藏单位的普查按照隶属关系在相应的普查机构完成;文物系统外在兰州市的中央及省属国有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在省级普查机构完成,兰州市外的中央及省属国有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在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级普查机构完成;市(州)属国有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在市(州)级普查机构完成,其它国有单位文物普查工作在所在地县(市、区)级普查机构完成。
3、国有单位的调查
国有单位包括我省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省国有单位共计29885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5555个,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330个。
根据实际情况,各级普查办还应与编办、工商等部门沟通和联系,获得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及以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名单,几份名单互相对照、补充后形成全同的国有单位名单。
根据掌握的辖区内国有单位名单,采取信函调查、上门调查或者两者结合的调查方式,保证普查的覆盖率,做到调查表100%的回收率。同时,每个国有单位一定要确定一名普查联络员,负责与普查办的。要学会利用政府管理体系,特别是县以下的街道、乡镇开展普查。
4、文物认定
认定范围:全省文物系统内各级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全部列入普查范围,不再进行认定;只对文物系统外各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进行认定。
认定机构:各级普查机构按照职责对边区内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进行认定。市(州)和县(市、区)普查机构对于认定确有困难或存在疑问的,可申请上一级普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认定内容:文物的真伪,文物的名称和时代,确定是否纳入普查范围。不定级别。
文物认定专家组应至少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确定一名专家任组长。
5、文物权属
本次普查重在文物资源的调查,不改变权属现状。国家将建立制度,对各单位报送的文物数据严格管理,确保收藏单位的合法权益。普查登记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可依法流通。收藏文物相对集中的国有单位,国家将在文物保护修复、文物安全保障等方面给予技术和政策支持。
6、特殊部门的普查工作
(1)档案部门
分为两部分:其中各级档案馆收藏的个有文物价值的非纸质的实物档案列入所在地普查登记范围。如:印章、牌匾等。是否具有价值,需要各级文物、档案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确定是否纳入普查范围。各级档案馆收藏的纸质档案文献(含手稿、字画等)的普查由国家档案局按系统组织开展,其著录项目以现有项目为基础,成果统一汇总后交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各级馆保存的1919年以前重要的历史档案的统计管理数据,以及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档案文物信息。
(2)教育、民政、文化部门普查的文物范围不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列入所在地普查登记范围。
教育部门普查范围包含所有收藏保管文物的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重点是各高校所属的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陈列馆、标本馆、资料室和校史馆。
民政部门要重点普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保存的可移动文物。
文化部门普查的重点是各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
图书馆收藏的文物实物和美术馆收藏的藏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各级普查机构普查。
参加“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各类古籍收藏单位将信息提交至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信息统一汇总至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进行数据转换,导入平台。(古籍登记过的,不再进行普查和数据登录)
参加“美术馆藏品普查”的美术馆,需要分别给文物普查机构和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办公室上报。
宗教寺庙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普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
全省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寺庙共477个,其中国保单位23个,省保单位41个,市县级保护单位413个。
7、已有数据的转换
一是在馆藏珍贵文物数据库中的数据以及各馆自行录入的一般文物数据。
二是古籍收藏古籍普查登记信息。
由国家普查办派技术人员到各省指导,进行现有数据转换。
8、时间要求
(1)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国有单位的调查,上报《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汇总表》、《认定信息登记表》。
(2)2015年12月前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3)2016年12月前完成普查数据上报、公布普查成果、编写普查报告、总结表彰等。
9、其它问题
(1)标本:先放着,暂时不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