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文广局、财政局,市博物馆:
为加强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免费开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可持续发展,按照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甘文局联发〔2014〕1号)要求,市文物管理局、市财政厅决定在去年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市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
市文物管理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成立了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雷 涛 市文广局副局长
杜勤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宏伟 市文物管理局文物科科长
马小东 市文广局综合科科长
李 华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宏伟担任,具体负责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考评范围和考评年度
考评范围:列入国家批准的免费开放范围、使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的平凉市博物馆、泾川县、灵台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博物馆6个博物馆和泾川吴焕先烈士纪念馆、静宁界石铺红军长征纪念馆、庄浪梯田纪念馆3个纪念馆。
考评年度:2013年。
三、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按照单位自评,县、市逐级审核和省级考评程序进行。
(一)单位自评(9月5日—9月18日)
考评单位根据《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附件1),认真填写《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自评打分表》(附件2)、《绩效自评综合意见表》(附件3),撰写《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自评报告》(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填写《绩效考评审核表》(附件5)后,按隶属关系报本级文物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县级审核(9月18——9月20日)
县级文物(文化)和财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审核考评材料并上报市级文物(文化)和财政部门.
(三)市级审核(9月21日—10月10日)
市文物(文化)部门、财政部门对上报的考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60%的比率对辖区考评单位实地抽查,签署审核意见后联合上报省文物局和省财政厅。
(四)省级考评(10月11日—11月20日)
省考评办对所有参评单位考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组织专家开展实地复核,重点复核2012年度考评结果为中的27个、差的10个单位。省考评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评结果,由省文物局、省财政厅联合通报考评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是强化管理和绩效问责,提高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考评结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今年试点工作考评结果作为2015年免费开放经费安排依据。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各县文物、财政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考评工作,指导、督促并检查辖区内各参评单位的自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考评,切实促进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深化免费开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博物馆纪念馆整体质量。
(二)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评。省考评办根据2012年度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经验,对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切合我省实际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本次考评按照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开展。各参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对应的指标体系,对照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填写考评自评打分表和自评综合意见表,按时提交内容详实、完整、准确、规范的自评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逾期未提交或内容不真实的自评材料,考评等级确定为“差”。
(三)各负其责,严把审核关。各县文物文化、财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参评单位的自评材料逐级认真审核,实地检查指导,认真负责地填写审核意见,并按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考评材料。纸质文本须有参评单位负责人和市、县两级文物、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辖区内参评单位考评材料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上报我局,逾期未上报的,责任自负。
有关绩效考评的具体事宜请与市文物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姚丽英,联系电话:8221976,电子邮箱:420624154@qq.com。
附件:1.绩效考评指标体系.doc
4.自评报告.doc
5.审核表.doc
2014年9月5日